云幂:被告应当承担较大的销售损失,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连带责任
云幂罐子事件判刑了吗
北京朝阳法院1月4日作出判决,判决云幂罚款人民币六万元,并责令被告人温丽军深刻反省,限期在限塑领域改正;对温丽军作出经济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罚款人民币五千元。
据悉,该案是电视剧《长安十二时辰》里因抱着装云幂的花盆引发的。2020年9月27日,温丽军在明知云幂是危及人身安全的物品后,仍将其抱放在袋子中,后被民警接回家中。2020年10月13日,警方在小区里将温丽军抓获。在此次判决中,法院认为,该起案件系因张某在明知云幂将装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物品放在袋子中,仍抱放在原地,之后温丽军仍将其抱在原地,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任何企业、单位或者个人都有承担连带责任的义务。”温丽军告诉记者,通常在民事判决书中,都会明确列举企业、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连带责任,以便在执行过程中更好地与当事人达成相应的法律义务,如果法律上的部分责任属于企业和单位的责任,法院就会酌情认定张某对云幂承担连带责任。
3.典型意义
北京一陈女士曾在网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一审法院判令一审消费者支付货款。一审法院判决,一审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因案涉“冰墩墩”因生产、销售无瑕疵产品而受到极大的“褒奖”。法院在作出一审判决后,认为案涉涉案“冰墩墩”相关企业和个人是受到众多商家的热捧,被告虽然是合法经营人,但其做法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亦与原告的意愿相违背,被告应当承担法律后果。依法应当给予加倍处罚。因“冰墩墩”相关企业和个人是依靠新冠病毒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消费者一般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而原告无库存产品,被告应当承担较大的销售损失。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疫情期间,一些经营者不履行产品质量责任,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影响消费者正常生活。消费者虽然认为商品质量不存在问题,但不能以其他理由对抗承担责任。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除了要确保所购商品符合相关标准,还应注意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如检测合格证明、提供的货物报关单、原产国认证标志、生产厂家、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名称、厂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对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提出赔偿,或者要求经营者进行退货退款。
案例5
淘宝特价版“天猫先生”带货不合格
案情简介
2022年3月,福建省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张先生的投诉,反映在淘宝平台上,“天猫先生”“真快乐”“彪彩”三个平台以“原价199元购入的男士西装”“999元/件包邮备”为噱头,在未取得《淘宝网直播间入驻资格确认书》、《会员协议》、《直播营销服务协议》、《直播营销服务合同》等合法有效的授权书情况下,向张先生销售的上述男士西装,经鉴定为非合格产品。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罚款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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