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级生?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安全风险防范机制
同级生
定义: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专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以下简称公办民办学校)教育同等招生。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探索支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指导意见》(办教发〔2021〕16号)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开展学前教育的普惠性资源供给。
一、在幼儿园和小学阶段
主要有以下方式
(一)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1.开展农村地区普惠性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加强乡镇和偏远地区学前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支持支持在乡镇和偏远地区建立学前教育机构,组建公办园。开展农村地区幼儿园和小学阶段普惠性、免费、托幼服务。支持通过综合实践活动、家长学校、社区托管等方式,在小朋友年龄较小时期就为其提供优质教育服务。
2.鼓励支持公办园在小学阶段就办好普惠性学前教育。支持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多主体参与办园。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鼓励和支持以省、市、县(区)为单位划定办园区域,逐步缩小区域内资源配置差异。加大对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幼儿园与学校的利益协调机制,优化幼儿园与公办园服务价格结构。
3.落实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全面解决园所开设托班、教师工资、伙食补助等问题。完善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合理核定教育支出,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办园。
4.规范公办园登记管理,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教师专业分类,规范管理使用校外人员。健全非营利性民办园登记管理,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健全统一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登记管理制度,完善相关平台、公示平台功能。
5.切实加强保教质量,提高保教质量。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安全风险防范机制,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落实教学计划和作业管理要求,防止学生在校内上重课、做负担过重的“手机作业”。加强家校协同,着力提高教师专业素养,落实教师劳动保护制度,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6.加大对违法违规培训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禁止校外培训广告发布,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7.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对校外培训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加强培训行为规范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培训活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8.加大对广告监管执法力度。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加大对违法行为曝光力度,提升社会监督和社会共治水平。
三、明确“双减”工作实施方案
各地“双减”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1.“双减”工作要取得明显成效。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2.办学行为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面落实“政府指导、综合办学、多元发展、分类管理”的管理模式。学科类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
3.培训内容严格规范。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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