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者_执法人员在技术人员的帮助下,建议该院督促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逃亡者
“我们收到一条重要线索,作案时间从今年3月开始,持续到10月,警方高度重视,随即开展侦办工作。”8月2日,丽水市公安局青田分局仙都派出所民警朱威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仙都派出所民警朱威(左二)在办案
今年4月中旬,仙都派出所接到群众反映,有人在微信上大肆宣传PS手机,能在网上购买到豪车和生活奢侈品。仙都派出所迅速将情况上报。
民警朱威说,经进一步调查,该名男子在网上发布内容为“万辆豪车、你办卡办到”的消息,配有使用办卡手机和笔记本电脑的图片,还有使用手机操作车辆的视频和使用笔记本电脑的图片。诈骗分子使用这种手段向群众“兜售”各类汽车品牌、手机和电脑,以骗取消费者钱财。
目前,该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在此提示广大群众,如果发现类似信息一定要提高警惕,及时报警。”仙都区反诈中心工作人员说。
“强制体检”实为“捆绑体检”
7月20日,浙江绍兴上虞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赵先生投诉,称其在某网站上填写了姓名、年龄、性别等个人信息,对方给了姓名、年龄等关键信息,赵先生仔细看了之后发现该信息和自己手机上的一个个人信息不符。
赵先生向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举报称,在收到该热线线索后,执法人员随即展开了调查。
据了解,该信息系当事人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份,使用手机拍摄的一张显示其手机状态的照片,但照片中无法看到与此信息一致的信息。
为进一步确认照片真实性,执法人员在技术人员的帮助下,将相关信息进行比对,结果显示,该信息与当事人手机上的原始照片有较大差异,具有明显区别,当事人无法提供照片上的真实情况。
不过,即便如此,12345热线还是将该案移送至上海检察机关。
经调查核实,违法事实查明后,上海检察机关向市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该院督促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在广泛征集线索的基础上,办案检察官按照“捕诉一体”原则,就“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同时,督促依法规范监督,引导公安机关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证据,确保案件定性正确。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妨害公务的犯罪行为,应以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九个月。被告人朱某认罪认罚,并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可酌情从宽处理。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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