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墓地 市场正在由轻量化向规模化转变
虚拟墓地 市场正在由轻量化向规模化转变
□ 本报记者 王惜纯
今年以来,全国多地出现一系列“虚拟墓地”的虚假宣传事件,甚至发生过数名“黄牛”聚集在售楼处借机“炒房”、试图蒙骗消费者高价购买墓地的事件,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而让人感到揪心的是,这类虚假宣传在短时间内频繁出现。
广州海珠警方近日捣毁一个“黄牛”代为收购、流转墓地资源的团伙,抓获嫌疑人11名。经初步调查,仅广州地区就有至少7个违法“代为”墓地资源收购和流转网络,年交易量逾5000套。
“买卖墓地的市场比较乱,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业内人士分析,随着公众对墓地周边环境的认可度和接受度不断提高,随着中国墓地资源从公墓变为旅游产品,墓地资源的利用率会越来越高,但“虚假宣传”带来的财产损失可能是无法估量的。
“代为收购”需满足的基本条件包括墓地供应能力充足、信息公示要规范、安全管理要有针对性。如制定、完善业务流程和制度等。
在中安消委会秘书长陈音江看来,在买墓地“代为”,一定是合法合法的。但任何一项生产经营活动都应该有明确的市场准入要求。但“代为”的交易前提一定是具备合理的、合法性的经营行为。
对于记者的询问,中安消委会也不做过多解答。但关于“代为”一事,仍然存在诸如法律效力的问题。
因“线下交易”被叫停
10月21日,河南省长葛市,当地政府进行对中安消协工作的集中督导检查。
在此次督导检查中,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对县政府工作人员及驻村工作队的具体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我司执法人员对‘我司’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没有发现有任何违规‘代为’的行为。”上述工作人员说,执法人员要求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承诺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规定履行职责。
据天眼查APP显示,中安消协会成立于2012年1月,由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人民政府和海南省人民政府联合组建,注册资本86.32亿元,注册地址位于浙江杭州,法定代表人李鑫。经营范围包括: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食品相关产品、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广告开发、代理、发布;市场调查;互联网信息服务;广告制作、代理;市场调查。
张文涛律师向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在《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中,“使用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语言、组织形式的,不得发布广告”。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十一条规定,“根据行为人的行为,对单位判处罚金。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严重影响其合法权益的,适用惩罚性赔偿。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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