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活动,业务实施细则等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理财活动与()经济政策息息相关
□ 王 志
2021年,资本市场开放政策持续扩大,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发行债券和股票市场的步伐明显加快。中央结算公司数据显示,2021年境内债券市场共发行债券7970.9亿元,其中净融资额3932亿元,净融资额较2020年翻一番。截至2021年底,境外机构在中国债券市场的托管余额为4.1万亿元,较2020年底增长413%。
2020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有关事宜》明确提出,对境外机构在中国债券市场的发行人及其债券产品建立债券发行托管行关系,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加强债券发行双方的沟通,明确“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由属地人民银行或其指定的债券登记结算机构共同托管,依法履行债券托管职责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直接或通过互联互通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
2021年11月,证监会发布《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相关安排的公告》,明确ETF纳入互联互通有关事项。2022年4月,沪深交易所相继发布实施《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相关安排的公告》,明确ETF纳入互联互通的总体安排和交易结算安排,拓展互联互通范围,并在技术系统、交易规则、投资者教育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
此外,2021年12月,证监会公布《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增加“有关境外证券公司发行、上市交易的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可以被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
跨境ETF纳入互联互通机制
沪深交易所副总经理刘鸣志表示,互联互通机制在存托凭证方面实现了突破。未来,沪深交易所将持续深化互联互通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融资发展,持续提升A股市场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
具体来看,一方面,沪深交易所将推动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进一步丰富市场标的。刘鸣志表示,下一步,将做好跨境投资合作业务。一是与境外证券监管机构合作,按照现行的监管规则要求,对跨境ETF管理人的专业能力进行评估,加强跨境监管合作。二是将研究推动出台ETF纳入互联互通标的相关的监管制度。三是制定发布相关业务规则,与境外金融市场自律组织、ETF管理人进行业务沟通,推动ETF纳入互联互通。四是将加强跨境监管合作信息共享,打击各类跨境违法违规行为。
互联互通
存“堵点”
陆正耀在《陆家嘴论坛》中指出,目前沪深港通只参与港股通,并没有股票通。A股通与港股通将按照“一套制度规则、两个市场”的原则,对内地投资者投资证券和ETF业务设置相应的业务门槛。目前,中国证监会正在研究推动将内地投资者投资证券和ETF业务纳入沪深港通标的,抓紧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内地投资者投资证券和ETF业务实施细则和基金法有关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中基协将就沪深港通投资者的权益申报门槛、开通方案、业务实施细则等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上交所副总经理卢文道表示,上交所将加强与其他市场相关部门,尤其是证监局、深圳证监局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完善沪深港通机制规则,更好服务内地投资者。
“我们对于沪深港通ETF纳入互联互通机制有较高的关注度,这符合国际通行的做法。此前,中金公司和中信证券相继发布公告,启动两地ETF互通业务,充分体现了两地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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