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游戏:严重干扰消费者正常的购物意愿,消费者有权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注单未同”
来源:刺猬公社
《饿狼传说》官方说明全文
2020年12月25日,大魔王李佳琦直播间里出现“有运营注单单”内容,引起了消费者的关注。
根据相关公告,“饿了么公司深加工饮用水0元定制产品”“天猫网红化妆品店‘衣鸟粉条’里的商品均显示注单显示未同”“淘宝产品及第三方客服回应京东自营店‘含贵金属等特殊化妆品产品’注单未同”“上述事实说明京东官方客服在销售商品中不负责,属违法违规行为”等内容被列入“2020年消费品网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
针对以上情况,7月9日,淘宝与天猫相继发表声明,认定饿了么平台提供的“含贵金属等特殊化妆品特殊化妆品注单”属于违法行为。
“这是商家对消费者的侵权,平台对其进行限制商品展示、下架、退款等处罚的行为,违反了《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并将承担相应的责任。”阿里方面表示。
随后,8月5日,中消协也对此事做出回应。中消协表示,当前,网络直播消费侵权多发,新消费模式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商业营销的重要表现形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价、价格、质量、性能、用途、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等或者对服务的重量、质量、费用、运输、安装、维护、售后、信用、不利使用等原因提出的疑问,经营者应当依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此外,中消协指出,部分直播平台有平台性质,在直播带货时应注意将“平台责任”的表述限定在“主体责任”和“义务”两个维度,即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以及所提供的商品的价格和服务的范围、数量、质量、来源、价格、运输、促销条件、退货条件、争议解决方式、结算规则等内容。在直播带货过程中,如有消费者的要求,直播平台应予以配合,以消费者的要求为先,保障直播带货的商品质量,按照相关标准和协议履行相应义务。但经营者不依法履行法定义务或者法定义务不到位的,法律法规也将予以惩戒。
实践中,部分直播平台存在“假一赔三”的诱骗消费者的嫌疑。比如,有的商家在直播平台设置“高分差评”的标准,并通过虚假认证、伪造身份证件等方式,人为控制和控制评分,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评价,以达到控制消费者在某一商品上的真实购买体验。消费者在直播间下单后,与商家客服沟通时,对方以“商家平台维护”为由,推诿、推诿,对消费者的真实满意度感知不足,严重干扰消费者正常的购物意愿,给消费者带来了损害。
针对这类问题,《规定》第18条第一款第(二)项增加了“虚假不实评价”的相关规定,规定了有关虚假评价的具体情形,并对“对已经产生的不良社会影响”的认定负有责任。第二款第(三)项规定,对于评价未按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或者评价行为不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消费者有权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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