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区」(第四区运费减免率)
第四区运费减免率
全区中小企业减免率(表一、图三)
为贯彻落实新《条例》和《商务部办公厅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培育发展的通知》(商办物价〔2018〕74号),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参与产业链和供应链对接,提升自身竞争力,推动第三产业和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区域协同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商办规〔2021〕7号)等文件精神,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鼓励本市中小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参与绿色低碳产业链供应链对接的通知》。
一、鼓励支持本市中小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参与绿色低碳产业链供应链对接
(一)建立绿色供应链和绿色发展项目库,鼓励本市中小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对接绿色低碳产业链供应链对接。支持本市中小企业在“一业一证”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基础上,向符合《北京市绿色供应链管理规范》的项目提供绿色供应链、绿色发展项目库等服务。
(二)支持本市中小企业(含国有企业)和与本市节能环保产业链供应链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含中央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其他大中型企业、重大特色行业头部企业、外资企业、外资企业)在企业自身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在“一业一证”告知承诺、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排污许可等方面优化服务,推广使用符合规定的认证标志(CA)和检测报告等信息技术服务。
四、推进智能化绿色化监管
(三)建立健全本市绿色供应链体系,加强对本市供应链的智能化、绿色化建设,推动供应链各环节、全要素与网络化协同发展。在企业自身具备条件的前提下,鼓励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和管理模式,提高数字化管理水平,推行供应链“互联网+”,推动形成绿色供应链。鼓励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互联互动,协同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等环节的信息共享、数据应用,推进供应链管理数字化转型。
(四)推进“互联网+”安全物联网,加强绿色供应链基础设施、设备和系统的智能化、绿色化建设,建立健全以物联感知、物联传输、物联网控制为基础的智能化管理体系。鼓励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互联互通,协同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等环节的信息共享、数据应用,推进供应链管理数字化转型。
(五)鼓励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加强合作,共同实施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供应链管理。加强供应链网络环境建设,打造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
(六)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聚焦供应链供应链关键核心技术,以重大关键技术为突破口,推进供应链物联网应用,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
(七)建立健全支持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跨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生产经营、工程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方面合作政策,共同引导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融通创新、共克时艰。
(八)健全供应链风险识别预警和处置机制,提升预警能力。建立健全供应链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升风险识别、预防和处置能力,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稳定性。
二、建立现代供应链体系,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九)推动形成供给引领、需求牵引、产销协同、区域协同的现代产业体系。
(十)充分发挥工业战略性资源和能动性产业基础优势,支持引导具备条件的重点企业建设区域性产业集群,推进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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