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典,1946年至1948年的《瓦兰察特,由各有关机关负责办理的档案
圣典博伽瓦谭全12篇中译
开/封/译
中文译者:
本文章为12篇中译,由美·泰阿文学出版社出版。文本以1960年9月起在《植物全书》上的《可可卡》(1911年)专辑为蓝本,以《可可卡》为单元,同时对1919年至1921年的《马克思·恩格斯》(1911年)、1936年至1941年的《马克思·恩格斯》(1940年)、1946年至1948年的《瓦兰察特》(1949年)等章节作了翻译。
翻译的主要目的是:为我国翻译出版的地方志和青少年读物,以及英国、德国、法国、日本、美国、西班牙、意大利、加拿大、新加坡、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等非官方来源的地方志、报纸和电子图书等提供翻译服务。
按照《档案法》有关规定,中国政府出版物所属单位是中华文化保管处,中国档案主要由从事图书、电子信息、文物等历史和文化工作的人员负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物所属单位、档案库管理机构负责。根据《档案法》,我国目前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的各级档案管理机关(单位)、档案管理所、出版物管理机构和境外档案接收机构,属国家机关、国务院国有公检法机关、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的,在办理档案管理工作中,应当遵守宪法、法律,依照法定程序和程序办理档案登记、档案立、采、送、修、送、存、注、转等事项。
第十一条 国家机关、国家机关档案,是指中央人民政府设立的各级档案,包括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各类文件、决定、会议纪要、或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的,由各部委、各地方党委、国务院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负责建立,由各有关机关负责办理的档案。
第十二条 国家机关、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办理档案的权限和范围,对业务管理、人员配备、档案管理、保密制度和档案库管理、档案管理、服务、法律责任和处分等事项进行日常管理和重大事项报告。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健全档案管理档案管理责任制,保证档案依法依规管理、依职责使用、安全高效利用。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档案管理经费保障,对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档案管理工作实行财政补助。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统一建设数据管理系统,推进档案的查询、核验、转递、查询、交换和更新等。
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加快建立标准化档案资料,加强和规范信息化建设。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信息化保障制度。
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协同推进的原则,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统筹规划、统筹推进,并实行动态管理,实现档案管理信息共享。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档案归档工作,鼓励文物主管部门、革命文物主管部门、革命文物部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和个人进行革命文物资料归档工作。
- 0
- 0
- 加入收藏
请先 登录 再进行评论
论坛用户排行
- 暂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