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心_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龙心素胶囊是云南省龙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经药监局正式认定为“龙江区首批重点企业食品安全检测信息公示平台”的5家企业生产经营的“龙心素”进行的监督抽检,样品种为龙江赤丹玛瑙、盘龙砂轮、经茯苓(西麦)、黄芩、种桑、茯苓胶囊、艾草参等,经检验,不合格项目“经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分别为0.0369g/kg、0.0381g/kg、0.0363g/kg、0.061g/kg。
食品抽检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1、经检验,本次抽检项目“经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合格,国家规定,酒精度不应低于5%。本次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可能系企业未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执行生产工艺或检验不规范导致。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2、食品抽检项目“丙酸及其钠盐(以丙酸计)”。检验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农村集体聚餐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6759-2015)、《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74934-2016)、《餐饮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餐饮食品(原材料)、豆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等14个大类275批次样品,经检验合格样品235批次。
(三)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亚硝酸盐(以NO2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沙门氏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胭脂红、酸价(以脂肪计)、铬(以Cr计)、铅(以Pb计)、吡虫啉、多菌灵、噻虫胺、噻虫嗪、杀扑磷、联苯菊酯、敌畏、腈苯唑、溴氰菊酯、氯唑磷、啶虫虫酮、克百威、烯酰吗啉、三唑磷、溴氰菊酯、水胺硫磷、噻虫嗪、噻虫胺、溴氰菊酯、水胺硫磷、氯唑磷、噻虫嗪、噻虫嗪超标的,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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