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募股,9家债券持有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首次公开募股是一级市场吗
一、证券行业制度规范完善,已经建立起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业务人员等各个层面的、符合监管要求的从业人员、利益相关方机制。
二、上交所已经建立了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可交换债等领域公司债券信息披露制度体系。
三、上交所建立了资金运用、资产管理、投资者保护、信息披露、自律管理、风控及风险处置等方面的自律管理制度,形成了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可交换债等领域公司债券信息披露制度体系。
四、上交所已建立了上市公司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
五、上交所建立了公司债券全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体系。
六、上交所建立了债券交易系统信息披露制度体系。
七、上交所建立了信息披露重点检查名单。
“一案双查”已形成制度成果
自《公司债券管理条例》《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实施以来,上交所持续加强债券市场信息披露监管,及时受理并依法实施信息披露行为违法违规线索,开展债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一案双查”,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依法依规实施对公司债券发行、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监管,连续三年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公司债券注册环节信息披露相关违规行为也已被移送上交所处理。2021年全年,证监会作出两项行政处罚决定,对东鹏饮料、许继电气、华微电子、嘉寓股份、江苏天山、华能国际控股、上海电气、蓝光发展等5家企业的4家债券发行人、9家债券持有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是2021年9月24日,上交所启动公司债券信用保护工具设立程序,成为首批启动信用保护工具设立的企业。首批被纳入的5家企业包括海汽集团、保利地产、斯达半导、虹软科技、东方电气,相关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公司债券。
2022年4月,上交所出台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信用保护工具使用指引第2号——信用保护合约》(下称《指引》)进一步明确信用保护合约、投资者保护等相关机制安排。
上交所表示,《指引》实施有利于提高债券市场的信息披露质量,促进信用保护工具发行人与投资者的预期管理,维护市场秩序。
“此次科创板实施信用保护工具,一方面是借助市场化方式对科技创新企业的信用保护工具,一方面有助于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实现以投资者付费的方式实现全链条的保护,形成市场化的债券融资新模式,促进科技创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上述负责人表示。
2022年1月4日,交易商协会正式发布了科创板信用保护合约相关规则。据介绍,交易商协会信用保护合约包括普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等四类产品,共30个品种,最高支持证券300亿元。
“自信用保护合约发布以来,已有不少上市公司在科创板完成了发行,保护合约的实施,将提高发行效率,从而优化融资结构,促进企业上市融资,发挥了良好的示范效应。”上述负责人表示。
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2020年中国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数据》显示,2020年私募基金投向债券、股票、股权、动产、不动产等八大领域合计52.7万亿元,占基金总投资规模的比例达34.6%,较2019年提升了7.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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