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专家,我国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按程序将自贸港负面清单予以公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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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徐建华)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组委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今天联合举办谈判专家直播会。来自全国60多个经济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高等院校代表等共计850余人,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作为进博会特邀谈判专家,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副局长孙成海介绍了中方今年以来推进多双边和多边贸易,维护和促进双边贸易发展的情况。
“目前,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是我国对外开放的两大前沿阵地。我国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以市场驱动为主导,一体化制度创新,重点产业集群突出,开放水平高。我国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已经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了发展机遇。”孙成海说。
孙成海表示,今年,党中央、国务院确定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18项重点任务。下一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重要举措,将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推进规则等制度型开放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要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其中,促进贸易投资自由便利是核心。
孙成海表示,目前,我国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进展顺利,制度型开放在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其中,开展自贸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试点已取得积极进展,比如,允许海南全面放开服务业准入;允许境内外服务提供者自由转换、自由转换;放宽特定服务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允许境外服务提供者依法参与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探索建立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按程序将自贸港负面清单予以公布等。
在开放领域,2021年7月,商务部等11部门发布《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提出便利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对此,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对第一财经分析,在跨境服务贸易领域,海南出台的政策有三大亮点,即取消境内外服务提供者之间的服务贸易限制,允许境外服务提供者在我国境内开展外高桥、航空、铁路运输、邮政快递等业务,在更多地区开展自由贸易港外包业务,境外服务提供者可以在境内从事内资设施、设备、软件等外包。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告诉第一财经,海南自贸港将在跨境服务贸易领域逐步实现“放管服”改革,从而大大缩短了在境外的展业时间。与国内跨境电商相比,跨境电商对服务贸易开放度相对较低,缺少“准入-经营-监管”式的综合配套体系,但目前国内服务贸易领域内跨境电商业务的主体仍然较少,需要进一步优化“准入-经营-监管”式的跨境服务贸易审批体系,压缩服务贸易审批环节。
《意见》提出,拓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扩大跨境电商进口商品清单覆盖面。此前商务部已经发文,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卖家通过其境外子公司从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部分商品。跨境电商市场空间巨大,监管空间也较大。同时,《意见》提出的推动跨境电商加快发展提速提质。《意见》也从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明确进口跨境电商商品在“三同一”原则下监管要求,提出了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和相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质量和水平提升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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