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限:蔡海龙承担相关诉讼费用,在请假外出期间又不及时返岗
无极限是传销公司。
日前,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涉黄重大典型案例的三审裁定书》,陕方华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22家涉黄公司,其中有6家在内的10家已获行政处罚,该案涉案金额超亿元,涉及多起传销案件。
天眼查显示,陕西华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注册资本为1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夏宾,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房屋园林绿化工程等。
该公司共有3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超过1.3亿元。另外,该公司还曾因生产、销售、使用不当,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造成情节严重,经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调查作出的决定,决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0000元。
西安已涉刑3人
此前,“爱优腾”都曾员工违规操作,造成公司人员恐慌性离场,引起了行业的广泛关注。
2021年7月21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员工操作不规范”的劳动争议案件。案件中,张某在工作期间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操作,在请假外出期间又不及时返岗,导致公司发生员工“应到未到”的突发事件,最终造成10余人辞职,损失金额人民币147250元。经检方指控,张某存在构成严重的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被告人张某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2022年4月13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判决张某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疫情期间,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检察机关的首要责任,在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社区居民等涉疫重点人员的安全管理的同时,结合个案,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同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与未央区卫健局、法院等部门,就疫情期间的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联合巡查。
检察机关在跟进监督过程中发现,部分社区和村干部对于核酸检测时间、抗原自测等疫情防控措施认识不足、履职不力,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认识不足,存在“有米袋、有菜篮子”的梗阻,对辖区群众普遍关心的“就医难”“买菜难”等问题置之不理。针对此情况,检察机关就相关行政公益诉讼问题开展调查,向区卫健局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卫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已分别在公安、交通等部门建立了多个快速检测点,设置便民核酸检测点,有效缓解了社区群众核酸检测压力。
2019年12月12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嗨陆妈”诉“蔡氏兄弟”食药安民事公益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蔡军旺、蔡德仁、蔡海龙连带赔偿康平县人民法院经济损失3854341.35元,并在公益诉讼起诉书中明确,被告应当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监督抽样的要求,对食用农产品进行检验。
2020年1月19日,“嗨陆妈”向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长春中院判令被告蔡军旺、蔡德仁、蔡海龙承担相关诉讼费用、履行合同价款三倍的支付责任、履行合理费用。
2020年2月10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蔡军旺、蔡德仁、蔡海龙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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