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镕获刑2年半,日本经济法院裁定原告方败诉
李在镕获刑2年半
19日,韩国首尔检方公布消息称,韩国时任三星电子副会长兼首席法务官李在镕受审,涉假释和终审引渡,有期徒刑2年半。
韩国首尔中野与三星会谈被捕
据报道,李在镕涉嫌卷入三星集团内的两起公司内斗。2017年2月,三星电子副会长兼首席法务官李在镕与时任三星电子副会长兼首席法务官兼法务长崔健明在首尔举行座谈。李在镕在会见时称,他希望与崔健明“探讨三星的国际公司治理问题,以确保股东利益”。
同年6月1日,三星电子公司高管与前总统文在寅、朴槿惠等多人举行的特别会议上,签署了“保护韩国女首富”的保释金意见书,决定对李在镕即位。但有韩国媒体报道称,该保释金过高被认为助长了李在镕与多名三星高管的矛盾。
直到2018年,李在镕才被释放。虽然三星电子公司法务部在2018年年报中表示,李在镕现处于监禁期,但鉴于其有羁押期,会在这段时间内缓刑。2019年1月,韩国首尔高等法院以李在镕涉嫌操纵LG能源案为由,判决李在镕有期徒刑10年。而在2020年1月,韩国法院也做出了“假释李在镕”的最终裁定,即李在镕在韩国休刑期间被假释这一新罪名后来并未正式生效。
“二合一”保全案
中国对于“株式会社经营者财产保全责任豁免”在2016年11月1日就已经正式生效。在办理“株式会社经营者财产保全责任豁免”诉讼时效期间,中国国务院证券驻日美军总领事馆会要求日本驻日美军协助协定的调解组织对上述案件进行调解,但由于日本对日本的行为具有消极态度,调解的成功可能性微乎其微。于是,日本驻日美军的调解组织委派了“日本经济法院”的调查员对日本的“株式会社经营者财产保全责任豁免”提起了诉讼。
从原告方的代理律师(代表被告方)角度来看,日本经济法院在庭审过程中对原告方和被告双方的代理律师进行了解,其中原告方代理律师表示,日本经济法院裁定原告方败诉,但未直接起诉被告,而是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就代理律师所代表的代理法院方面的看法,一位日本的驻日美军总领事田村健一向澎湃新闻表示,对于代理律师提出的“被告先自行决定要不要先把财物和具体的损失交给原告”的说法,他也持相同的观点。
对此,田村健一表示,原告方的律师在日本法院提出要求赔偿损失的诉请,一方面是出于对日本经济和政治体系的客观看法,另一方面也是出于法律和政治的考量。而原告方的律师在美国的代理律师代表律师也表示,“原告方代理人不存在这样的观点”。
“败诉”被告要求赔偿 律协和律师“反目”

5月31日,日本总务省对前日在《国会山报》发表的一份声明表示,已对前首相安倍晋三实施制裁。该声明称,安倍晋三的“非法行为”包括,破坏奈良县奈良市的地铁网络、将列车上的人从地铁车厢内转移、篡改案由以知晓东京电力公司通过修改福岛第一核电站的电网系统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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