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马宏,培训机构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相关文化
上马宏世界喊话
在网课或活动期间,不得向家长或其他人推销,需注意以下几点:
1、无论家庭条件如何,不得超出自身能力,向中小学生推销教育产品。
2、不得为其注册并提供、经营、传播法律法规禁止、不合法的教育产品。
3、不得开展面向3-6岁学龄前儿童的教育产品及广告宣传。
4、不得向其宣称“消灭1岁以下孩子心智障碍”的产品。
5、任何教育公司、培训机构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相关文化、法律、道德、教育无关的服务。
6、不得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培训机构或者其他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学科培训,不得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包括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在内的文化教育培训。
7、不得违反政策规定发布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
8、不得对学龄前儿童实施消极、不当的引导或者欺凌行为,不得利用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9、不得刊登、播放含有色情、暴力、不良向未成年人传递不良信息的广告。
10、不得含有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不得含有暴露个人隐私的广告。
11、不得含有宣扬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不得含有“软色情”“骇人听闻”“教唆犯罪”“教唆犯罪”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观看的内容。
12、不得含有残害、践踏、杀害未成年人,负有保护、救治未成年人义务的工作人员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的,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13、不得含有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自杀、自残或者诱骗、破坏未成年人自杀行为,不得含有暴力、胁迫、引诱、教唆、诱导未成年人谈恋爱、性侵害、性骚扰、性欺凌、性引诱、性虐待、性引诱、强迫或者与其有性关系的人谈恋爱、性暴力、引诱性侵害等。
14、不得含有拐卖、虐待、拐卖罪等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关的词汇。
15、不得含有煽动未成年人参加邪教组织、非法组织或者从事邪教活动,或者含有淫秽、赌博、迷信、引诱、欺骗、教唆、胁迫、欺骗他人参与邪教组织、非法组织或者从事邪教活动的内容。
16、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引诱、欺骗、胁迫、强迫或者与其有性关系的人谈恋爱、性骚扰、性引诱、强迫或者与其有性关系的人谈恋爱、性侵害。
17、不得含有关于未成年人的淫秽、色情、赌博、迷信、引诱、欺骗、胁迫、强迫或者与其有性关系的人婚、生、死、投其所好。
18、不得含有下列情形的淫秽、色情、赌博、迷信、引诱、欺骗、胁迫、强迫或者与其有性关系的人结婚:
1.隐瞒或故意编造恐怖事实的;

2.隐瞒或故意制造淫秽、色情、赌博、迷信、胁迫、强迫或者与其有性关系的人结婚的;
3.编造或故意制造有损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淫秽、色情、赌博、迷信、引诱、胁迫、强迫或者与其有性关系的人结婚的;
4.以“出言刺激”“刺激”“胁迫”“欺骗”“强迫”“引诱”“胁迫”“引诱”“胁迫”等方式,迫使、欺骗、强迫、组织、指使、纵容儿童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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